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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14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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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41931人看过
导读:最高法院发布的《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中指出: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均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14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


一、关于强奸罪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14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已于2003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月24日起施行。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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