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房子备案了就安全了吗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买卖是一件大事,往往买房者需要考虑各种因素,比如房价、位置、朝向等,在选中满意的之后可以进行房屋的交易了,但是也有可能受到开发商的欺骗,那么,房子备案了就安全了吗?
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就不一定安全,还存在风险。
我国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可见,物权法对不动产买卖设立了预告登记,一经登记就具有了准物权效力。针对该条规定,从全国执行的情况来看,只有部分城市取消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直接进行预售登记,不少城市要先进行备案登记,再进行预售登记,有的城市甚至没有开展预售登记。
专业解答不一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律师解析 房子备案不一定安全。房屋备案通常指的是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它指的是将原本登记在开发商名下的预售商品房改为已售商品房,并且将其登记在购房者的名下。这也是所谓的预告登记,之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就会失效。
律师解析 房子网签了并不代表安全,因为网签在一定程度上,只是充当预约的作用,还未涉及房屋产权的转移,也就是房子还不属于你。同时它不具备法律效力,只能起到一个约束作用,避免房屋被多次买卖。只有进行备案,完成过户后,购房合同会正式生效,方可保障买家的自身权利,这样才真正安全。
律师解析 合同不是备案了就一定安全了。备案登记所依据的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申请的主体是开发商;而《民法典》没有规定备案登记。根据民法典法定的原则,备案登记不具有准物权的效力,应当认定其为行政管理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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