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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在广西南宁市一建筑工地打零工一月多了,包工头责任管理监督不到

杨** 贵州-毕节 工伤纠纷咨询 2020.10.09 19:17:24 456人阅读

我哥在广西南宁市一建筑工地打零工一月多了,包工头责任管理监督不到位致使我哥干活时不小心踩空从3米多高摔伤至脚踝处骨折,手术用支架固定后,现已拆线,准备回四川家里康复治疗,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怎么进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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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赔偿权利人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向要求赔偿义务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等。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的话,如果被告主张时效抗辩,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
你们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时需要伤者本人带上身份证复印件,病历,片子等。
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向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金额需要按照下列赔偿项目理个赔偿清单才能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2020-10-09 19:18: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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