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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恢复执行仲裁裁决

金* 江苏-南京 劳动争议咨询 2020.10.08 04:53:14 348人阅读

什么情况下恢复执行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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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什么情况下恢复执行仲裁裁决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从司法实践看,应当恢复执行程序的情况有:
1、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期限已过,人民应当恢复执行程序。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理由被人民驳回的,恢复执行程序。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后,确定了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恢复执行程序。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但已确定了权利义务承受人的,恢复执行程序。
5、据以执行的仲裁裁决书不明的部分已经仲裁庭补正的,恢复执行。
6、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申请执行人无力履行义务,但后来又有能力履行的,经另一方当事人申请,可以恢复执行。
7、人民受理的被申请执行人的破产案件,已经破产和解的,恢复执行。

2020-10-08 04:55:14 回复

(dsbygoogle=widow.dsbygoogle||[]).push({});在执行程序开始后,可能出现某些特殊情况,从而影响仲裁程序的正常进行,并导致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终结执行和恢复执行。一、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所谓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出现某种特定的原因,从而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等到这种特定原因消除之后,再决定执行程序是否继续进行的制度。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二、仲裁裁决的终结执行所谓仲裁裁决的终结执行,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出现特定的事由,使执行程序无法再进行或者已经没有进行的必要,因而结束执行程序的制度。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人民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也将导致仲裁裁决的终结执行:作为被申请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民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三、仲裁裁决的恢复执行所谓仲裁裁决的恢复执行,是指已中止执行的程序,由于中止原因消失而继续进行的制度。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应当裁定恢复执行。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导致中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人民也应当裁定恢复对仲裁裁决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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