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农村未成年人抚养费标准能怎么确定的问题解答如下, 【案情介绍】
杜某微(女)由赵某蓉(女)与夏某华(男)于2006年11月9日非婚所生。同居期间,因双方性格不合,于2008年3月协商自愿解除同居关系,并约定对杜某微轮流抚养(三年轮一次,先由赵某蓉抚养)直至成年。解除同居关系之后,赵某蓉连续抚养杜某微六年,而夏某华未履行抚养义务,于是酿成纠纷。11月,赵某蓉诉之,要求夏某华支付杜某微的抚养费5万元。另查明,夏某华系农村户口,平日以耕种农田和打工为生,无固定收入。
【焦点分歧】
夏某华应按何标准支付抚养费?存在以下不同观点:
意见一认为,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夏某华给付抚养费数额应根据杜某微的实际需要来确定。
意见二认为,经济条件因人而异,夏某华对杜某微抚养费的负担数额要根据自己的给付能力来确定。
意见三认为,夏某华应依照杜某微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人均纯收入、按一定比例给付抚养费。
【法律评析】
笔者同意观点
三,理由为: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应当根据最高人民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中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相关规定处理。
结合本案分析,夏某华系农村户口,属无固定收入者,按照《意见》规定,其给付的抚养费数额应以被抚养人所处行政区域的农村人均纯收入作为计算基数,在20%至30%比例范围内、考虑女儿杜某微的实际需要、抚养的期限以及夏某华的负担能力等因素,由法官综合考虑,进行自由裁量。
对于确定农村子女抚养费标准的依据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节录)
第7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农村子女抚养费的标准,需要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还有父母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经济水平来综合确定,一般情况下,如果是有固定收入的话,那么就是按照月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来给付抚养费,有特殊情况的话,可以申请适当提高或者降低比例。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在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就会成为案件焦点,那么子女抚养权规定有哪些,子女抚养费规定有哪些,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以及子女抚养权变更规定内容有哪些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在一般的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是案件的核心,那么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标准是什么呢,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离婚子女抚养协议有哪些,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算?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是大多数离婚案件中的诉讼焦点,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那么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书在签订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子女抚养权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标准是什么以及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于谁?快来了解一下吧!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知识,那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内容规定,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内容,以及山东省二胎生育政策如何规定的吗,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监护权变更的有关知识,未成年子女和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都需要在监护人的陪伴下生活,那么监护权变更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监护权变更协议怎么写,以及监护权变更协议书怎么写,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