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诉讼离婚夫妻感情不和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必须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却已破裂第一次才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不和,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客户咨询】【解答】口子吵架很正常,有时候死的心都有,可是有没有弄清楚原因啊只要出现家庭暴力,就可以走法律程序,而且一般会判的另外关键是你们之间还有没有感情,如果你真的想离开他不一定要离婚啊!方法有很多啊!为了孩子,为了有一个幸福的家建议你们静下心来好好谈谈,实在是谈不成的时候,再说谈不成的话找出你们矛盾的真正原因,都已经使孩子的父亲了,相信你丈夫不会那么的不负责任,把你们的心结好好的解一解吧!为了你们的宝宝,长大后在一个家里就能看到自己的双亲,好好地谈谈,真心的祝你们幸福《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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