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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问题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 国家文件 解答如下本标准中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畸形或严重损害,致使伤病的组织器官或生理功能完全丧失或存在严重功能障碍。 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 1 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单肢瘫,肌力3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4级。 (3)单手或单足全肌瘫,肌力2级。 (4)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2 长期中度呼吸困难。 3 心功能长期在Ⅱ级。 4 中度肝功能损害。5 各种疾病造瘘者。6 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7 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3。 8 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半径≤30度。9 双耳听力损失≥91分贝。10 符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5至6级者。
2016-09-30 23:56: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