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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不到违约金能拒绝收房吗

林* 福建-南平 二手房纠纷咨询 2020.09.27 13:33:19 372人阅读

拿不到违约金能拒绝收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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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拿不到违约金可以拒绝收房吗
如果拿不到违约金的,可以向人民,是可以拒绝收房的。
买受人可以拒绝收房的情形
一、购房合同未约定拒绝收房情形
1、未经竣工验收或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
商品房交付的法定前提是其竣工验收合格。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提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其他验收合格资料的情况下,商品房买受人无法直接得知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的商品房是否已验收合格。故笔者认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其他验收合格资料亦是其交付商品房的必备要件。
2、未取得当地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3、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具备接通水、电、气条件”。
4、不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必须提供的证明文件。
商品房交付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是其法定义务,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的情况下,商品房买受人有权予以拒绝收房。若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此延期交付商品房的,商品房买受人有权请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
5、开发商无故延迟交房,在买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内仍未交房。
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迟延交付房屋,经商品房买受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仍未交房交付的,买受人有权予以拒绝收房,并有权解除合同,除非购房合同对此另有约定。
6、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
7、开发商经批准改变商品房规划设计未经买受人认可。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商品房买受人。商品房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当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买受人不仅可以拒绝收房,并可解除合同,同时请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即使是通过相关部门批准的规划及设计变更,在房地产开发企业通知商品房买受人之后,商品房买受人在一定期限内亦有权选择退房。
8、开发商随意设置交房前置条件(例如,在通知收房时,要求消费者预交物业管理费、强制收取代缴代收费用等)。
9、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面积实测数据。
10、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商品房买受人有权退房。《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对此亦有相关规定。
可见,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拟交付的商品房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且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商品房买受人可拒绝收房,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请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1
1、经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商品房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可见,经检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收房,并有权解除合同。
1
2、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1
3、商品房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的,购房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商品房买受人可以退房。
可见,在购房合同未约定处理方式的情况下,买受人发现商品房套型与购房合同所附设计图纸不一致的,买受人不仅可以拒绝收房,且有权解除合同。
1
4、商品房存在权利瑕疵
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就交付的商品房,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商品房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商品房买受人订立购房合同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第三人对商品房享有权利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保证第三人不得向商品房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
可见,在商品房买受人签订购房合同起直至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商品房之期间内,若交付的商品房上设有他项权利而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告知商品房买受人的,商品房买受人在接收商品房时该他项权利依旧存在的,商品房买受人可以拒绝收房。
二、购房合同约定拒绝收房情形
在购房合同中,商品房买受人可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就商品房交付事宜约定拒绝收房的具体情形。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商品房时,商品房买受人应参照合同约定,谨慎地查验该拟交付房屋是否存在可以拒绝收房的约定情形,如有,商品房买受人可以拒绝收房。

2020-09-27 13:34: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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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拿不到违约金可以拒绝收房吗问题解答如下, 拿不到违约金可以拒绝收房吗
如果拿不到违约金的,可以向人民,是可以拒绝收房的。
买受人可以拒绝收房的情形
一、购房合同未约定拒绝收房情形
1、未经竣工验收或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
商品房交付的法定前提是其竣工验收合格。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提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其他验收合格资料的情况下,商品房买受人无法直接得知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的商品房是否已验收合格。故笔者认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其他验收合格资料亦是其交付商品房的必备要件。
2、未取得当地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3、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具备接通水、电、气条件”。
4、不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必须提供的证明文件。
商品房交付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是其法定义务,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的情况下,商品房买受人有权予以拒绝收房。若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此延期交付商品房的,商品房买受人有权请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
5、开发商无故延迟交房,在买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内仍未交房。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迟延交付房屋,经商品房买受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仍未交房交付的,买受人有权予以拒绝收房,并有权解除合同,除非购房合同对此另有约定。
6、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
7、开发商经批准改变商品房规划设计未经买受人认可。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商品房买受人。商品房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当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买受人不仅可以拒绝收房,并可解除合同,同时请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即使是通过相关部门批准的规划及设计变更,在房地产开发企业通知商品房买受人之后,商品房买受人在一定期限内亦有权选择退房。
8、开发商随意设置交房前置条件(例如,在通知收房时,要求消费者预交物业管理费、强制收取代缴代收费用等)。
9、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面积实测数据。
10、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商品房买受人有权退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对此亦有相关规定。
可见,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拟交付的商品房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且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商品房买受人可拒绝收房,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请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1
1、经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商品房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可见,经检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收房,并有权解除合同。
1
2、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1
3、商品房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的,购房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商品房买受人可以退房。
可见,在购房合同未约定处理方式的情况下,买受人发现商品房套型与购房合同所附设计图纸不一致的,买受人不仅可以拒绝收房,且有权解除合同。
1
4、商品房存在权利瑕疵
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就交付的商品房,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商品房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商品房买受人订立购房合同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第三人对商品房享有权利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保证第三人不得向商品房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
可见,在商品房买受人签订购房合同起直至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商品房之期间内,若交付的商品房上设有他项权利而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告知商品房买受人的,商品房买受人在接收商品房时该他项权利依旧存在的,商品房买受人可以拒绝收房。
二、购房合同约定拒绝收房情形
在购房合同中,商品房买受人可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就商品房交付事宜约定拒绝收房的具体情形。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商品房时,商品房买受人应参照合同约定,谨慎地查验该拟交付房屋是否存在可以拒绝收房的约定情形,如有,商品房买受人可以拒绝收房。

您好,关于拒绝收房要交违约金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拒绝收房,业主承担的只是有限的风险,而开发商承担的风险要远远大于业主。而最严重的集体拒绝收房,将可能会给开发商带来致命的打击,他们将面临巨大的风险和危机。如果败诉,赔偿的对象将不是单个的个人了,而是小区的全体业主。赔偿的数额就不是一个小数目了,弄不好就是成百上千万。如果被媒体盯上了,企业的形象就完了,这可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多年的苦心经营就可能毁于一旦,如果是业主自身的原因不收房,就会默认业主同意收房,并开始收取物业费,就是还没办理入住手续入住这一段时间还是要支付物业费的。

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比例,国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一般情况下,双方有合同约定的,按照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按法定的原则,以合同上约定的比例执行;合同上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准。 不过,尽管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没有一个统一标准,但合同上的违约金比例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可以以实际损失为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房产公司长时间逾期交房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高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购房者可以请求人民适当予以增加,按实际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要求房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影响开发商不断降低逾期交房违约金赔偿比例的因素有很多。一般开发商都有一个工程进度表,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天气、资金等,一旦工程进度不能按时推进,逾期交房的可能性增大的话,开发商势必会降低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比例,以最大限度减少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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