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合同法》第122条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专业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明确指出,倘若雇主试图规避自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将劳动者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益完全予以排斥或取消,这无疑严重背离了双方自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初衷,也是对劳动者真实意愿的冒犯和侵害。只要存在通过欺诈手段、威胁或者其他不当行为强制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其所达成的书面劳动合同均属无效。
专业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若因劳动合同签订之时所依赖的客观环境产生重大变迁,使得原劳动契约难以继续执行,且经由雇佣方与受雇者共同协商之后,依然未能够就协议变更劳动契约内容达成共识。在该种情形之下,雇主有权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函件形式通知受雇者本人关于解除劳动契约事宜,或在另行支付给受雇者一个月工资之基础上,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专业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第十四条法典说明了这样的细节: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的含义是,在这个协议中,公司和员工共同同意并不会预先设定任期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双方意愿达成一致后,他们可以签订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专业解答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专业解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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