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案件的举证期限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在《民事诉讼法》第68条中规定,民事案件的举证期限可以由法院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以及当事人的主张确定,所以,在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案件中,举证期限要等法院的通知。
专业解答不当得利之债以及无因管理之债的区别是:1、无因管理属于一种自发性的行为;2、不当得利指的是没有合法的根据而获利的情况,这种情况会使当事人的利益受损;3、不当得利之债既不属于合同之债,也不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专业解答无因管理是指当事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法律事实。无因管理行为是一种自发性的行为,无因管理人有义务进行适当管理,对于无因管理行为人的合法权益,应及时给予保护。不当得利主要是指受有利益的一方没有合法依据获得利益,受有损害的一方没有合法依据二遭受损害。在返还不当得利的时候应当将所取得的利益的其所产生的孳息一并返还。
专业解答无因管理属于行为,其是否有为他人利益管理的意思是能否成立无因管理的重要条件;而不当得利属于事件,不论当事人的意志内容如何,均不会影响不当得利的成立。由于不当得利是无法律根据的得到利益,而无因管理是本人得到利益的法律根据,所以在法律适用上,无因管理排斥不当得利。
专业解答对无因管理的相关规定是,管理人在没有义务的情况下,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要求受益人支付必要的费用,同时也规定了管理人的应尽义务,在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除法定情形外,受损方可以要求不当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律师解析 合同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 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人有义务进行返还。
律师解析 拾得遗失物属于无因管理的一种。 通俗的无因管理是以占据他人的所属物为目的的,与有因管理是两个不同的对立面。 有时,无因管理的行为会构成违法犯罪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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