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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业单位为临聘人员,工作一年半未签劳动合同,现在以调动我的岗位为借口逼我辞职,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唐** 湖南-永州 合同效力咨询 2020.09.20 16:37:08 415人阅读

在事业单位为临聘人员,工作一年半未签劳动合同,现在以调动我的岗位为借口逼我辞职,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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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签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们

2020-09-20 16:39: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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