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由此可见,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低于的,劳动者有权要求补齐差额部分。但是这里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不是指拿到手的总额,而是应得工资总额,用人单位可以代扣社保个人缴纳部分、代扣公积金个人部分,所以劳动者实际所得工资可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比如,目前,成都市市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某位员工个人社保缴纳部分100元,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100元,实际拿到手的工资为1300元,那么,其工资总额为1500元,这是合法的。
专业解答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的薪资不得低于合同岗位薪资的80%,或者当地法定最低工资标准,二者取高者。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确保他们在试用期内也能获得合理的报酬。这意味着,无论双方是否相互了解和磨合,劳动者都应该得到相应的劳动报酬。
专业解答根据劳动法规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获得公平合理的薪酬,避免工资歧视,维护其合法权益,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专业解答不得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相关劳动法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而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专业解答试用期员工薪资有明确规定:不得低于企业同岗位最低薪水的80%,或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薪酬;同时,必须高于当地法定最低收入标准。这是基于我国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
专业解答试用期员工薪酬有明确规定:不得低于同岗位最低薪资或劳动合同约定的80%,且需满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基于法律法规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确保薪酬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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