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网友提问:去年12月,我在南昌打工,在市区租了一套40平方米的房子,住了一段时间后,我发现房屋漏水,多次找房东要求修理,但房东一直未予理采。请问,我该怎么办?
律师回答: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此,你自己可以先维修,维修费要求房东承担,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加以解决。
2020-09-07 17:58:5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