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暴可以立即向公安机关或社区、委员会举报再向提起人身保护令请求。
针对家暴行为没有过错的一方在离婚时还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财产的分割应当照顾无过错方和子女的权益但这种照顾并不是离婚过错损害赔偿不能认为离婚时对无过错方多分了一些财产就等于是赔偿了。因为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是基于离婚时无过错方受到的损害无损害则无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应当受理。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3]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女方可以随时委托律师以感情破裂为由到男方户籍所在地或者是被采取强制措施地的离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 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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