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临安居住证办理步骤问题解答如下,
1、申报登记:
(1)现场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申报。
(2)采集点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进行申报。
(3)网络自主申报:登陆所在省市的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进行申报。
2、申领居住证:申请人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现场提交办理材料、填写申领表,申领居住证,审核通过后领取《领证通知单》
3、领取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您好,针对您的临安居住证办理步骤问题解答如下,
1、申报登记:
(1)现场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申报。
(2)采集点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进行申报。
(3)网络自主申报:登陆所在省市的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进行申报。
2、申领居住证:申请人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现场提交办理材料、填写申领表,申领居住证,审核通过后领取《领证通知单》
3、领取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深圳安居房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向部门提交《安居型商品房申请表》,并提交规定材料。
2、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享受本市住房优惠政策情况、本市住房情况、缴交医疗保险情况进行核查。相关部门的核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馈市住房保障部门。
3、审核合格的,在市政网站公示15日。
4、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按安居房申购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信息应当公开。
5、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到市住房保障部门选择住房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合格意见,并将审核合格名单抄送市房地产登记机关。
6、申请人持审核合格意见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签订10日内,由建设单位送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7、建设单位办理安居型商品房初始登记后,协助申请人办理政策性住房(绿皮)房地产证。
8、逾期未选房、未签合同的,按规定重新轮候,轮候在后的申请人依次递补。
9、各类人才提出申请,应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人才认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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