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房产证单独所有,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
(1)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等专用的财产;
(2)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3)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等;
(4)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特殊情形
1、婚前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2、指定受益人为夫妻一方的保险利益
3、个人所有房屋的婚后自然增值
4、父母出全资为子女买房未登记
5、父母出全资为子女买房已登记
6、以父母自己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将不动产所有权过户到子女一方名下的情形
7、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一方父母单位房改房所有权
8、享受本人工龄和已死亡配偶生前工龄优惠后所购公房
专业解答房产证标明单独所有不一定是夫妻共有财产。婚后共同出资购房属于共同财产,但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且明确表示只赠与给己方的,归单独所有方所有。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的财产(除特定情况外)、生产、经营、投资收益、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
专业解答在结婚之后购买房屋,仅登记其中一位配偶的姓名并不代表该房产完全属于其私有财产。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的明文规定,在婚姻持续存在的时间段内,如果夫妇中的任何一方在购置房产过程中并未与另一方达成明确的协议或提供充分且有力的证据来表明所有的购房款项均由个人承担的话,那么即便是只有作为配偶的一方在房地产证上面注明姓名或者仅以单方面名义进行房产登记,也应当被认定为夫妇双方共有的财物。
专业解答离婚后共有财产变更到一方名下,有两种途径:第一,双方协商好,签订协议,明确房产归属,然后去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第二,如果双方协商不成,那就去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再根据判决结果去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需要交一些税费。
专业解答离婚后共有财产的归属问题,一般有两种处理途径。一是双方协商一致,签署协议,明确房产归哪一方所有,然后去相关部门依法办理过户手续。二是如果双方协商不成,那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再依据判决结果办理过户手续。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税费。
专业解答婚姻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不能随便变成个人财产。要是想变,得双方商量好,还得写个书面证明,不然可能会违法,引起纠纷。不过也有特殊情况,比如因为人身受到伤害得到的赔偿、残疾人的生活补助等,这些财产本来就属于个人,不受这个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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