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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延期缴纳物业费,物业收取滞纳金合法吗

王** 广西-崇左市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8.27 00:18:07 434人阅读

业主延期缴纳物业费,物业收取滞纳金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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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收取滞纳金,但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滞纳金,指针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或者不按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款项一定比例的金额,它是税务机关或者债权人对逾期当事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滞纳金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所谓法定性,是指滞纳金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个人和其他企业、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强制性,是指滞纳金的征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

2020-08-27 00:19:07 回复

一、物业费的组成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二、物业费收费标准一级收费标准1.00元平方米·月(已包含税、费)二级收费标准0.75元平方米·月(已包含税、费)收费标准0.45元平方米·月(已包含税、费)四级收费标准0.35元平方米·月(已包含税、费)三、物业费不交的后果物业费如果很多人长时间不交的话,物业会对没有缴费业主进行,的结果就是补齐物业费。一般情况下,即使是物业本身没有做到位,为了保护物业,免得其他小区效仿,法律也会倾向于物业这边的。至于物业做的不到位的地方,建议你用相机、手机等留下时间、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四、什么情况可以不交物业费1、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2、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3、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五、没住还要交物业费吗实践中,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不交物业费的,人民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都不会予以支持。

物业费滞纳金计算公式1、最高《民诉意见》第279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的执行通知,人民应在收到申请执行书后的十日内发出。执行通知中除应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外,并应通知其承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迟延履行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2、第294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3、要注意的是:在”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一、为了运算方便,我们可把日滞纳金化成月滞纳金,即千分之三乘30天得0.003×300.09。由于会费是每月付的,这就是一个连续而且动态的算法,看似麻烦,其实是有规律的,在数学上这是典型的等差数列。等差数列的前项和的公式是A1A2,这里的是应付的滞纳金数,是欠费的月份数,A1是欠费的起始月份的滞纳金数,A是欠费的最后月份的滞纳金数,A10.09,A0.09,这里的是应付费用,代入公式得0.090.092,化简得出0.0451。实际情况滞纳天数可能超过足月,为使超过天数也计算进去,此公式可相应完善成为:0.04510.0031×,为足月后另外还超出的天数。公式关键是的选定,由于公式是由数列推导出来的,所以取数必须要符合数列条件,即所取娄必须是按足月来计算。举个例子,如一个住户管理费是48元,欠费是1998年4月开始,假设欠费住户的交纳期为1999年1月19日,则应取8,如取9就错了,因为1998年12月的滞纳金还未满一个月。该户滞纳金计算方法为:0.0045×48×8810.003×4881×19180.14元。如果有人对的选定感到麻烦,也可把选为欠费月数,则公式可改为:0.04510.003,对以上欠费户选为9,应付滞纳金为:0.045×48×9910.003×48×9×19180.14元。另外,如果欠费期间遇到管理费调整,那么可把调整管理费后的增加的部分用此公式计算出数字后再加上原计算出的数字即可。二、滞纳金×0.003×,即滞纳金月管理费×欠费月数×0.003系数×月欠费的平均日长度。上式既直观,且运算简便,开票据时,我们能充分保留原始数据,使业户一看就懂,同时又了解,的确定也极其方便,若某户连续欠费月于A日结清每月按30天计算,那么12×30A天。为了运算的便利,我们又可以知道滞纳金×0.003×12×30A,A为结算当月日期数。例某户管理费80元月,1998年8月起欠至1999年元月10日结算,滞纳金80×5×0.003×512×301084元,在开滞纳金票据的时,的运算应省略,即在发票收款项目栏内写明的80×5×0.003×70即可。同理,若欠费中途调整,上面公式同样适用,管理费差价为正滞纳金取加,负则取减。

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至于物业不签合同的原因暂不深究,有可能是业委会的合法性,有可能是物业对前期合同价格的不满,想提升物业价格,也有可能物业未如开业主大会。合同的签订要遵守平等、自由的原则,物业公司有权选择签与不签。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其他形式主要指行为合同形式,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事实合同。是通过实施某种具体行为方式进行意思表示所达成的协议。3、《条例》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这一条需要认识一个问题,“业委会与新物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只要新的物业服务合同未签订生效,原前期物来服务合同即有效。4、如果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了终止时间,那么,此后期间,物业公司仍在提供服务,则形成实事合同,如果未约定终止时间,合同自然有效,在提供服务的前提下,业主自然要交纳物业服务费用。5、对于律师函的问题,因为合同关系仍存在,建议交纳费用,如果对物业服务有异议,对滞纳金一般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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