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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婚内男方父母出资付首付,购房合同是夫妻名字,房产证还没办,离婚的话这套房子是怎么分的!!!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你的情况有别于上述法条所说的情况,如果将来房产证办下来,是你的名字的话,那自然是对你的单方赠予。你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范畴内,补偿你妻子即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笔首付款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予,房子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假如双方离婚,应平均分割房产。当然,应先行向父母返还赠予的首付款更合理。因为你的父母同样可以改口,这笔首付款是借给你们夫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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