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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退补缴10年医保,过了半年病故,补缴医保3万多能拿回吗?

132****5938 江苏-苏州 社保纠纷咨询 2020.08.09 17:50:45 457人阅读

你好!请问病退补缴10年医保,过了半年病故,补缴医保3万多能拿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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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17880条

你好,是不能拿回来的。当初你补交是为了防范风险的,本身就存在风险。

2020-08-10 14:00:22 回复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把您断了的部分补上。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免费拨打律师咨询电话。

可以。 社保医保缴费中断都可以继续缴费社保医保,社保影响不大,社保是累积年限,医保有影响,医保继续缴费年限要重新计算,医保是连续缴费才算年限。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扩展资料:
一、缴费标准
1、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含退休职工)工资总额的6缴纳;在职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从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占所在单位职工比例超过市规定标准的则按市里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县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县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
2、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按每人每年120元的标准(含退休职工)缴纳,其中用人单位负担70,职工个人负担30。用人单位中途参保的,须按全年标准补缴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
二、缴费方式
1、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于每月1至10日全额缴纳。全县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县财政按月全额直接划拨,其他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县地税部门根据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征收计划按月征收。职工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2、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用人单位于每年1月底前一次性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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