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临沧法律咨询 > 临沧劳动关系法律咨询 > 进公司一年怀孕,问老板可以辞退怀孕员工吗

进公司一年怀孕,问老板可以辞退怀孕员工吗

杨* 云南-临沧 劳动关系咨询 2020.08.05 09:50:12 454人阅读

进公司一年怀孕,由于我是销售,需要到处跑业务,现在由于肚子大了不适合到处跑,老板觉得没有创收想要辞退我,我也没啥大错误就是怀孕犯懒,问老板可以辞退怀孕员工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临沧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临沧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为了保障女职工的权益,国家的法律规定女职工在怀孕、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辞退。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2020-08-05 10:01:12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2020-08-05 09:52:12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劳动法
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是上诉并没有约定用人单位不可以依照第39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所以说如果当事人有以上情节,公司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您好,关于进工厂三个月就怀孕啦工厂可以辞退员工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劳动者进工厂三个月就怀孕的,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关系(也就是辞退、解雇、炒鱿鱼),大体分以下2种情况:
1、如果劳动者确实呕吐比较严重的时候可以请病假,劳动者有医生出具的病假条,并且履行了用人单位请假手续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例如呕吐而直接未上班,未履行请假手续,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综上所述,劳动者呕吐确实无法上班,用人单位是否解除,主要看劳动者是否履行请假手续。并且,因为呕吐情况比较普遍,用人单位应该对于孕期劳动者宽容一些谨慎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企业倒闭职员工资赔偿
22402人阅读

现在的市场竞争强烈,公司倒闭的案例有很多,今天为大家介绍企业倒闭职员工资赔偿有关知识,那么公司倒闭员工怎么赔偿,责任有限公司倒闭赔偿规定是什么,以及合同到期公司倒闭规定有哪些呢,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10655人阅读

每年都有很大一部分人会选择从事会计工作,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的一些知识,那么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怎么写,会计中级职称工作年限证明怎么写,以及中级会计从事会计年限规定有哪些呢!

企业职工退休年龄
11250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的有关知识,那么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新规定有哪些,那么倒闭企业职工退休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以及企业职工退休工资是多少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下面为你详细解读!

企业退休人员
20631人阅读

随着延长退休年龄的呼声越来越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问题再次受到了社会的关注,那么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规定有哪些呢,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是怎样的,以及企业退休人员双轨制的定义等知识,下面为你详细解读!

延长退休年龄
4497人阅读

退休年龄延长、推迟退休是社会的必然趋势,那么公务员延长退休年龄是多少,教师延长退休年龄是多少,以及事业单位延长退休年龄具体是怎样的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解读,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