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从上海出差杭州,因考虑不是很远,开车会更方便些,就驾车去了杭州,路上出了交通事故,在单位给他做工伤认定申请的时候,由于事故比较复杂尚未作出定论,所以工伤认定暂时中止,朋友这边医疗费用也要等着报销,所以想知道下工伤认定的中止有期限吗?
人社局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专业解答工伤认定时效暂停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遇到不可抗力,比如自然灾害,这些情况无法预料和避免。二是存在其他阻碍权利行使的障碍。此外,如果权利人提出申请或者用人单位同意履行义务,那么时效就会中断。
专业解答工伤认定申请期间可能会因不可抗力或合理理由而暂停计时,比如出现法定事由。在这期间,你要妥善保存相关证明,并向认定机构详细说明情况。中止事由消除后,原来的时效会继续计算。所以,你要及时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权益。
专业解答工伤认定有时限要求,但遇到特殊情况会中止,错过时间不补。这是因为客观困难影响了程序,比如等事故鉴定结果,或者员工身体不适合参与。这种暂停不是惩罚,而是为了保护各方权益,保证认定结果准确公正。
专业解答在办理工伤认定时,如果需要等待司法机关或行政部门的结论,且结论尚未出来,那么工伤认定的程序可能会暂停。例如,如果涉及刑事案件需要法院裁决,或者其他行政部门调查未果,工伤认定就会暂停,直到相关程序结束。另外,如果劳动关系存在争议,并且正在进行劳动仲裁或诉讼,工伤认定也会暂停,直到这些争议得到解决。
专业解答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中止的情况,比如等待相关部门作出结论或鉴定结果。但也有一些例外情况,比如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撤回申请、无合理理由拒绝配合调查、以及误报、错报乃至故意造假等不当行为,这些都不能构成中止的理由。这些例外情况的存在,确保了工伤认定程序的公正性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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