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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9.10.14借朋友三万五 还

131****9827 广西-桂林 债务纠纷咨询 2020.07.19 17:18:58 315人阅读

您好,我于2019.10.14借朋友三万五 还了五千,没有欠条只有微信和支付宝转账记录,我人在外地,朋友不还钱也联系不到人请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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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7839784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西-桂林 咨询解答:1287条

你只能起诉要他还钱哦。

2020-07-20 06:27: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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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7832258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西-桂林 咨询解答:8470条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的

2020-07-19 18:07: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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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诉讼或发律师函

2020-07-23 17:25:26 回复

【法律意见】
你只需还年利率不超过24的部分利息和本金即可,超过部分不必还。对于预先扣除利息这种情况,预先扣除的不算你借的,只按实际借的计算本金和利息。如遇暴力催债、恐吓威胁,报警即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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