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都80多岁,人是清楚的,没有痴呆的,后来听说我要结婚的,就准备把外地的房子赠与我的,可是我对于合同上面只是不了解的,对于赠与房屋没过户是否生效呢,需要双方的认可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意见》)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2020-07-11 15:03:10 回复
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此外,我国《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也就是说,我国《物权法》对房屋的产权变更是采取了登记要件主义,确定了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基本原则。从这两条条款来看你的朋友给她写有书面赠与的相关字据,并将房产证交给他,她也已开始在该房屋中居住,在这种情况下,房屋赠与行为是有效的。不过,你要取得房屋所有权,就必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过户之前,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合同。
2020-07-11 14:51: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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