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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与《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已交付业主的房产物业,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未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也即只要房子交付到业主手中,不管房子有没有人住,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不应迟交或拒交物业服务费用。 一般来说,无论小区入住率的高低,应有的物业管理也会照常进行,毕竟物业公司提供的是整体服务。短期不住的业主应当全额交纳物业费,但对于长期不住的业主来说,空置房的物业费,可以灵活减免一些。
2020-06-18 13:39:1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