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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当事人本身强直性脊柱炎,脊柱呈

ask****600 河南-周口 工资福利咨询 2020.05.17 08:04:51 439人阅读

交通事故,当事人本身强直性脊柱炎,脊柱呈竹节样改变,本次事故造成椎间盘处多处骨折及澎出,后经治疗颈七畸形愈合,胸12腰1手术内固定,九根钉,腰3.4腰4.5澎出未愈合,现上肢肩部酸无力,腰部痛酸,深呼吸时有痛感,行走时双下肢大腿及胯部酸痛,还有就是那勃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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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南-郑州 咨询解答:172611条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建议您及时和对方进行协商处理赔偿问题。

2020-05-17 10:44:48 回复

1、医疗费:凭单据据实结算。  2、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住院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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