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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外部法人,应该如何建立用工关系?

133****0030 上海-浦东新区 经营管理咨询 2020.05.06 17:05:11 369人阅读

雇佣外部法人,应该如何建立用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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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上海-虹口区 咨询解答:20656条

您好!同样是签订劳动合同的,请问你们公司从事的是什么行业呢?建议你可以致电与我详细表述一下,点开我的主页有我的咨询热线,我可以为你提供专业的建议。

2020-05-06 17:18:34 回复
地区:上海-静安区 咨询解答:39893条

我联系您,什么时候方便电话

2020-05-07 19:48:04 回复
咨询我
13918699254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上海-普陀区 咨询解答:33205条

您好,您是想要通过劳动合同来确认和外聘法人的用工关系是吗?

2020-05-06 17:14:41 回复
地区:上海-闵行区 咨询解答:1554条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公司法定代表人如需找寻外人担任的,建议与其签订协议时,约定好双方权利义务的具体范围,防止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

2020-05-06 17:39:05 回复
地区:上海-徐汇区 咨询解答:40809条

你们是想雇用一个非股东担任你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目的就是让他为你们对外承担责任?

2020-05-06 17:26:22 回复
地区:上海-静安区 咨询解答:167条

具体情况如何,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都可以考虑走

2020-05-06 17:08:07 回复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咨询解答:16991条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一般情况下建立正常劳动关系即可,谢谢

2020-05-06 17:07: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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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利义务及国家对其的干预程度不同
雇佣关系是一种私法上的关系,强调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只要当事人双方的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国家就不予干预,其权利义务的调整主要参照《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规范。
而对于劳动关系则有大量的劳动法规予以规制,比如劳动法对工作时间、最低工资、休息制度、工伤保险等等。调整其权利义务法律是介乎公私法之间的混合法——西方法学界称之为“社会法”。
2、处理机制不同
雇佣关系中发生的纠纷应当按照民事争议处理,而劳动争议的解决则应该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按照现行的劳动法律规范,发生劳动争议必须先进行劳动仲裁,如果不服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诉。而雇佣关系中发生纠纷,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需要经过仲裁程序。


1、权利义务及国家对其的干预程度不同
雇佣关系是一种私法上的关系,强调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只要当事人双方的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国家就不予干预,其权利义务的调整主要参照《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规范。
而对于劳动关系则有大量的劳动法规予以规制,比如劳动法对工作时间、最低工资、休息制度、工伤保险等等。调整其权利义务法律是介乎公私法之间的混合法——西方法学界称之为“社会法”。
2、处理机制不同
雇佣关系中发生的纠纷应当按照民事争议处理,而劳动争议的解决则应该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按照现行的劳动法律规范,发生劳动争议必须先进行劳动仲裁,如果不服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诉。而雇佣关系中发生纠纷,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需要经过仲裁程序。

成立,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只要有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即可。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赔偿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情况,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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