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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离职,当我长子是没月二十五号到二十五

ask****254 河北-廊坊 劳动争议咨询 2020.05.02 10:11:23 488人阅读

我以离职,当我长子是没月二十五号到二十五号发工资,正赶上我二月份到三月份工资,二月干满月了,三月干了三天,可公司按天给我发工资,二月份只上了给二十九天的。请我吃饭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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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看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如果没有特殊规定,且劳动者完成工作交接,可以办理离职手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020-05-02 10:24: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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