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你还需要说一下具体情况!
事实与理由:原、被告双方系同村村民。20年月日,被告因需资金周转,向原告提出借款。原告出于帮忙之心,拿出自己全部的积蓄万元和向他人借的万元共万元整一起借给被告,被告出具了借条一张。借条载明:借现金万元,借期个月,月利息一分五,逾期利息八分。后被告共支付给了原告个月的利息。截止同年月份,被告分三次偿还了原告借款本金万元。此后被告既未向原告支付利息,也未偿还借款本金。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但均未果,被告现在还躲避原告。
侵占罪可以提起刑事自诉。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本罪属于刑事自诉案件,不论数额大小都只能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受害人如发现被人侵占自己的财产,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要构成本罪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2、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3、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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