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南法律咨询 > 娄底法律咨询 > 娄底办案流程法律咨询 > 执行复议被驳回怎么救济,可以申请再审吗?

执行复议被驳回怎么救济,可以申请再审吗?

ask****820 湖南-娄底 办案流程咨询 2020.04.16 10:33:29 1416人阅读

执行复议被驳回怎么救济,可以申请再审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娄底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娄底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1354875520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南-长沙 咨询解答:46303条

要看具体情况,建议到我律师事务所来当面咨询

2020-04-17 00:08:51 回复
地区:湖南-长沙 咨询解答:16552条

事情经过

2020-04-16 14:25:35 回复
咨询我
1868466148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南-长沙 咨询解答:35816条

具体情况是什么

2020-04-16 11:25:05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驳回执行申请的救济途径如下:
1、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
2、可以向人民。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

法院驳回再审申请你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申诉状。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的职责:
1、对最高人民法院办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立案。其中,对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各类第一、二审案件,死刑复核案件以及请示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领导和领导机关批办转办的各类申诉、申请再审案件,不服高级人民法院裁判的知识产权、海事、行政、执行、赔偿申诉和申请再审的案件登记立案后转有关庭(办)处理。
2、审查不服最高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审查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再审改判的刑事、民事(不含知识产权、海事等)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认为申诉无理的,予以驳回;符合立案条件的,移送审判监督庭审查处理。
3、审查处理未经高级人民法院复查、再审的不服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刑事、民事(不含知识产权、海事等)申诉和申请再审的案件。对其中少数符合立案条件的,移送审判监督庭处理。
4、审查处理未经高级人民法院复查、再审的不服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海事、行政、执行、赔偿申诉和申请再审的案件。对其中符合立案条件的,移送有关庭(办)处理。
5、处理非诉来信、采访。
6、审理管辖争议案件。
7、处理司法救助申请事宜。
8、对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审限流程管理。

执行异议申请被法院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所有权或者有其他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第十七条  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并请求对执行标的停止执行的,应当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所主张的实体权利的,应当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第十八条 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的,由执行法院管辖。第十九条  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的,执行法院应当依照诉讼程序审理。经审理,理由不成立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理由成立的,根据案外人的诉讼请求作出相应的裁判。
有人认为民事诉讼法204条中的裁定是实体上,不是追加被执行人的裁定,如果复议被驳回,那么就丧失了法律上赋予的救济权利,只能提起申诉了。我个人认为,民事诉讼法204条中“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包括追加被执行人的裁定,这样一旦异议被驳回,就只能走审判监督程序。
以上就是对执行异议被驳回的救济方法有哪些的解释,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财产保全担保费用
17255人阅读

在民事案件中有时会需要进行财产保全程序,那么财产保全担保的流程是怎样的呢?财产保全担保费用标准内容有哪些,财产保全担保函规定是什么,以及财产保全担保上限规定有哪些?快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物权法解释
139419人阅读

物权法为大多数民事纠纷的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那么物权法解释都有哪些规定?物权法解释一、二、三的内容包括哪些呢?物权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性怎么样?物权法的司法解释是如何理解的呢?下面小编给大家进行详细的介绍,方便大家了解。

被告人
46795人阅读

在诉讼审理过程中关于被告都有哪些规定呢,比如被告人的概念和义务有哪些,开庭被告人缺席后果是怎样的,被告人享有的辩护权吗,以及被告人当庭翻供应该如何处理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故意伤害罪司法解释
305489人阅读

故意伤害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公民的人身安全,刑法中对于故意伤害罪是怎样来定义的呢?故意伤害罪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那么刑法故意伤害罪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行政再审申请书
48157人阅读

行政诉讼是三大诉讼类型之一,行政再审是行政诉讼的一部分,需要提交行政再审申请书进行申请,那么最高院行政再审申请书和行政再审申请书应该怎么写?以及最新行政再审申请书内容有些什么?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展开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