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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以其儿子名义,付首付买房,还未办理房产证,打算使用按揭贷款,父母用工资卡还款,该房产是否儿子一方个人财产?
你好,如果只写了孩子一个人的名字的话,就视为对孩子一个人的赠与。
是的,只要不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款
1、婚前父母付首付款,为子女购买房屋,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是自己的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2、婚后父母继续为上述购买的房屋归还贷款的,归还贷款的数额也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仍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3、对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和婚后明确指定赠与本人的财产,均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首先,您出资购买房屋并支付房款,那么建议您跟父母之间签订一个书面协议,内容为以父母名义买房,等房屋出来后办理相应的房屋过户手续,这样就可以确保房屋在您的名下;其次,根据《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作为房屋系属不动产,那么是以登记来确定所有权的。所以,正如刚才所说,通过协议方式保证您的权利。再次,如果房子出来了登记在您父母名下,他们可以通过赠与、出卖等方式给他的儿子,所以这个您要注意和慎重考虑。最后,为了保障您的权利,建议您保存好首付凭证和贷款的支付记录,以及通过签订协议来保障您的权利,如果需要,可以为您指导协议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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