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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付首付以女儿名义贷款,并由父母还贷,怎样做证明是父母赠予女儿的房产

谢** 四川-南充 债务债权咨询 2020.09.10 08:32:44 446人阅读

父母出资付首付以女儿名义贷款,并由父母还贷,怎样做证明是父母赠予女儿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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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父母付首付款,为子女购买房屋,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是自己的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
2、婚后父母继续为上述购买的房屋归还贷款的,归还贷款的数额也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仍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
3、对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和婚后明确指定赠与本人的财产,均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2020-09-10 08:33: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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