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代位权是什么意思?

代位权是什么意思?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7417人看过
导读:代位权亦称“代位求偿权”。东道国政府对其境内的外国私人投资须予以保证。如果外国投资者在某国的投资因政治原因而遭受损失,由投资国政府(一般通过海外投资保证公司或保险公司 予以补偿,而投资国政府取得代替投资者向东道国政府提出索赔的要求。
代位权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代位权呢

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依照这一规定,债权人行使其代位权,应当通过法院予以主张,也即应当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这就是所谓的代位权诉讼。简而言之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追索权时,债权人直接起诉债务人的债务人,并要求其还债的一种诉讼活动。

二、代位权成立的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涉及第三人之权的权利,若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与第三人无涉,自不得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对象。

关于债务人对于第三人权力的范围,《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仅限于到期债权,过于狭窄,不符合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立法目的,使该制度难以发挥应有的效能。有鉴于此,对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的到期债权为代位权行使的对象,应采取目的性扩张的方法加以解释,主张可代位行使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包括:

(1)纯粹的财产权利,如合同债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基于无因管理而生的偿还请求权,物权及物上请求权,以财产利益为目的的形成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抵消权,让与权,清偿受领权等;

(2)主要为财产上的利益而承认的权利,例如,对重大误解等民事行为的变更权或者撤销权;

(3)诉讼上的权利,例如,代为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诉讼上的权利。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以上是关于代位权是什么意思呢以及代位权成立的条件是哪些呢两个问题的详细解答。代位权是纯粹的财产权利,债权人要行使代位权必须满足上述几个条件,并且必须是提起诉讼上享有的权利,法律设立代位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

网站地图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延伸阅读:

更多#债务债权相关

  • 361次阅读
  • 民法中的代位权,即代位求偿权,具有双重意义。在国际投资中,若外商因政治因素受损,投资所在国政府可通过代位权直接补偿,再向原址国求偿。在法律范畴内,代位权指债权人在特定情况下,为保护自身权益,可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此权利行使受一定条件制约。
    2024-04-11 886次阅读
  • 2023.03.11 4343次阅读
  • 394次阅读
  • 代位权指的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代位权的特点: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2、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
    2024-02-29 1139次阅读
  • 2023.03.02 1520次阅读
  • 443次阅读
  • 当债务人未能及时行使到期债权,给债权人带来损失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理债务人行使债权,这就是代位权。 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次债务人提出权利要求,展现债的对外效力。 代位权是法定债权权能,无论是否有约定,债权人均享有。 债权人以自身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但不得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
    2024-04-18 1219次阅读
  • 2023.03.13 2136次阅读
  • 367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债务债权最新文章

遇到债务债权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