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省团风县人民法院的一场赠与合同纠纷案庭审现场,原告夏X主张第三人邹X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擅自将253036.29元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被告易X,要求被告返还全部款项及法律服务费。面对这一复杂局面,蒲开恩律师受被告易X委托展开代理工作。
蒲开恩拥有法学专业学士学位,自2021年执业以来处理民商事案件超400件,丰富的经验让他在面对此案繁杂的情况时沉着冷静。本案时间跨度长达十年,涉及多种支付方式,转账笔数多达数百笔,账目极为繁杂。蒲开恩首先全面梳理十年资金流水,逐笔核对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记录,区分第三人向被告的转款与被告向第三人的转款,制作详细的对账表格。同时,精准区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离婚期间,根据原告与第三人多次离婚、复婚的时间节点,将第三人向被告的转账分为“婚姻存续期间”与“离婚期间”,主张离婚期间的转账不构成违背公序良俗,原告无权主张返还。
对于原告主张的80000元现金赠与,蒲开恩指出仅有第三人取款记录及其单方微信表述,缺乏被告签收、转账记录或交付凭证,不足以证明被告实际收到。针对首饰、装修款等无直接证据证明被告受益的诉请,主张原告举证不能。最终,法院采纳了主要抗辩意见,将原告主张的25万余元赠与返还金额降至87907.68元,减损比例超过65%,还驳回了原告关于黄金首饰、装修款、法律服务费等缺乏证据支持的诉请,合理分配了诉讼成本。
另一起劳动争议案中,2019年9月12日,陈XX进入上海某装潢装饰有限公司所承包的武汉市XX银行大厦装修项目工地工作,2020年7月3日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且致残等级为九级。2021年9月,陈XX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享受工伤待遇,仲裁裁决公司支付约20余万元赔偿。公司不服起诉,请求确认不存在劳动关系并不予支付赔偿。
蒲开恩律师代理陈XX,在公司提交证据试图证明劳动合同系“补签”虚假合同,法院未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坚持即便劳动关系不成立,公司作为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将工程违法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刘X,依法应当对刘X招用的劳动者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并全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蒲开恩充分利用公司未对《认定工伤决定书》提起复议或诉讼这一关键,引导法院适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用工主体责任”的规定。最终,法院在未确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仍判令公司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合计202610元,最大限度维护了劳动者权益。
蒲开恩作为第七届武汉市律师协会理事会资产与财务管理委员会委员、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委员,凭借深厚的专业底蕴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都能精准把握关键,为当事人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