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盗窃电缆案二审辩护
质证环节,罗晖智律师为一起未成年人盗窃电缆案的当事人进行辩护。该案件中,当事人李某案发时系未成年人,2022年4月,李某伙同他人在某市安置小区内,使用液压钳等工具,窃取小区铝芯电缆及30米某芯电缆,销赃获利463元。经价格鉴定,被盗某芯电缆价值14976元,属盗窃数额较大。案发后,李某被抓获归案,如实供述罪行;公安机关扣押其作案所用手机、电动车等物品。李某家属代为全额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书面谅解,李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一审法院认定李某构成盗窃罪,系主犯;虽考量未成年人、坦白、赔偿谅解、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但以破坏性手段盗窃为由酌情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李某不服一审判决,委托罗晖智律师提起上诉。
罗晖智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阅卷、多次会见上诉人,详细核实案件事实与证据细节。庭审中,罗晖智律师从证据与法律层面深入分析,提出当事人并非起意者、未主导犯罪、剪断电缆属于盗窃必要手段、不应额外从重处罚等专业意见。他围绕未成年人身份、坦白、全额赔偿并取得谅解、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情节充分质证,桌上摆放着相关的证据材料,书记员在一旁快速记录着。法官认真倾听,不时查看相关证据。
涉未成年人强奸(未遂)案辩护
在涉未成年人强奸(未遂)案庭审中,法庭询问阶段,罗晖智律师同样展现出专业能力。2025年7月18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陈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未成年女性被害人陆某某,行至某市万秀区某偏僻路口附近路边时,对被害人实施抚摸、亲吻X部、触摸阴部等行为,并将被害人按压在地、脱下其裤子,欲进一步实施奸淫行为,因被害人激烈反抗而未能得逞。当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陈某于2025年7月1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日被逮捕。公诉机关以强奸罪(未遂)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罗晖智律师接受委托后,全程跟进本案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各阶段。他多次会见当事人核实案情、细致阅卷梳理证据争议,围绕不构成强奸罪、应定强制猥亵罪展开核心辩护。庭审中重点质证证据链瑕疵、论证主观故意存疑。一审判决后协助提起上诉,二审坚持定性与量刑辩护意见。法官在听取双方意见后,认真思考并记录相关要点。
涉案555万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辩护
举证环节,对于涉案555万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罗晖智律师也全力以赴。本案系涉案金额高达555万元的涉电信网络诈骗资金转移案件,当事人为一名95后无业人员,系团伙核心对接者,2024年1011月期间,7次参与接收、转移被害人被诈骗现金。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起诉,指控其属情节严重。
罗晖智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查阅全部案卷材料,梳理案件核心事实与证据链。庭审中,他聚焦当事人认罪认罚、无前科劣迹、主动配合调查、愿意全额退赃及缴纳罚金等法定从宽情节,精准提交辩护意见,紧扣案件性质、涉案地位、认罪态度等关键要点。法官仔细查看证据,权衡双方观点。
坟山纠纷引发故意伤害案辩护
最后陈述阶段,在坟山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中,罗晖智律师同样发挥了重要作用。2024年4月4日,被告人陈某与同村人员因某市藤县一处坟山权属争议,与被害人一方发生争执并引发肢体冲突。冲突过程中,陈某持铁铲击打被害人背部,致其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经鉴定,被害人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2024年5月30日,陈某主动到公安局投案,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取保候审,同年12月25日被执行逮捕。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罗晖智律师全阶段介入辩护,重点审查立案程序、伤情鉴定合法性及因果关系,多次会见被告人核实细节、固定自首情节。庭审中围绕自首、初犯偶犯、民间纠纷引发等核心从轻情节充分抗辩,同时提出程序与鉴定方面的专业质疑。法官认真听取辩护意见,最终综合考量各种因素作出判决。
罗晖智律师现任广西正立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尤为专精于经济犯罪案件。他始终秉持“正义正道正直,立公立德立信”的执业理念,注重细节,精准研判,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公正、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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