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射洪市,一起涉及药品倒卖的刑事案件引起关注。2020年至2024年间,被告人A长期在药品倒卖行业活动,他明知所涉药品是他人利用医保卡骗取国家医保基金的回流药,仍从多名收药人员处收购,再销售给多家药房,累计销售金额达一定数额,个人获利100000元。此外,还有其他6名被告人分别参与收购、销售环节,涉案金额从70568元至920864.5元不等,部分被告人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指控这7名被告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认为被告人A的行为构成该罪并建议依法判处。
面对这起复杂的刑事案件,被告人A委托了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的郑晓龙律师为其辩护。郑晓龙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拥有南昌大学法学本科学历,秉持诚信、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他还是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委员等,曾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律师等多项荣誉。
接受委托后,郑晓龙律师迅速投入工作。他多次仔细阅卷,深入研究案件的侦查及审理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他精准锁定了被告人A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这一关键信息,明确其符合坦白的法定构成要件。同时,郑律师结合涉案药品的性质、流转环节、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形成了完整的罪轻辩护逻辑。
在辩护过程中,郑晓龙律师首先表明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基本事实无异议。然后,重点提出被告人A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并且结合被告人A的认罪悔罪态度,建议法院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因素,作出公正裁判。他还针对医保回流药相关犯罪的法律适用、涉案金额认定、犯罪情节界定等专业问题,结合医保基金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了贴合案件实际的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郑晓龙律师提出的被告人A具有坦白情节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A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综合其犯罪事实、涉案金额、坦白及认罪悔罪表现,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拘役四个月不等,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各被告人违法所得及涉案药品均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被告人A对郑晓龙律师的辩护工作十分满意,称赞他专业又负责。郑晓龙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被告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有效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一名专业律师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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