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2日晚,在山东省泰安市的一个地摊前,原本平静的夜晚被一场冲突打破。韩X在饮酒时,因邻桌人员踢踹摊位旁广告牌引发了口角,随后与他人共同对被害人实施了殴打,导致被害人右胸部闭合性损伤,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二级。韩X很快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追诉,他和他的家人陷入了巨大的焦虑与不安之中。
此时,他们找到了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的金文律师。金文律师于2019年开始执业,是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业务团队副主任等。她拥有山东科技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是三级律师(刑事)、高级企业合规师,还荣获泰安市优秀女律师称号。
接受委托后,金文律师秉持“精细化辩护”理念,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卷证据、厘清案件细节。在案件受理阶段,她全面接待了韩X及其家属,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细致梳理案件脉络,充分告知韩X及其家属诉讼权利、案件办理流程及可能的法律后果,缓解了他们的焦虑情绪,建立了信任的委托关系。
在侦查阶段,金文律师积极履行辩护职责,及时会见韩X,对他进行心理疏导、法律解释、办案流程介绍、提审过程中注意事项告知等。她了解案件事实细节,核实证据线索,依法向侦查机关提出辩护意见。
到了审查起诉阶段,金文律师全面阅卷,与韩X进行证据核实,逐字逐句分析案卷材料,精准识别证据瑕疵、程序违法等问题。同时,她积极协调双方沟通赔偿事宜,全力推动刑事和解落地。最终促成韩X足额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书面谅解。
在审判阶段,金文律师精心制定辩护策略,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核心要点,撰写逻辑严谨、论证充分的辩护词。庭审中,她精准质证、有力辩论,清晰阐述辩护观点。她提出的被害人对案件发生存在过错、被告人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辩护意见,均被法院依法采纳。
法院经审理认定,韩X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重伤二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结合自首、认罪认罚、刑事和解、被害人过错等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最终判决韩X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金文律师通过精准挖掘从轻情节、推动刑事和解、用好认罪认罚制度,实现了轻缓化判决,最大限度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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