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十六年的李鉴春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曾有近二十年公安工作经历,承办案件逾千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以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为例,通常情况下,此类案件在审查批捕阶段,辩护律师多是强调当事人的一些基本从轻情节,但缺乏系统的策略和及时的行动。一般会等待案件进入下一阶段,再进行相应辩护,且较少在批捕阶段就积极促成量刑情节。
但在这起案件中,李鉴春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时,他第一时间会见万X,全面了解案情,确认其从犯地位、初犯偶犯且无前科。同时积极动员家属主动退赔8000元,并劝导万X认罪认罚。之后及时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其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
按照常规,此类案件当事人大概率会被批捕,进入后续的审判流程,面临较长时间的羁押和较重的刑罚。
实际结果是,检察机关采纳了李鉴春律师的意见,依法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随即对万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后续的审查起诉阶段,李律师继续跟进,提交《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采纳建议,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审理后全面采纳该量刑建议,判决万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与常规结果相比,万X避免了长时间的羁押,获得了轻缓化的处理结果,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也彰显了李鉴春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独特的专业能力和策略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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