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先生(化名)就遇到了这样的糟心事。20xx年X月X日,王先生与被告xx集团济南XX公司签订了《济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花费106xx00元购买了位于xx中央商务区项目xx置业公司x地块x号楼x单元xxx的房屋,合同约定20xx年XX月XX日前交房。
然而,被告实际于20xx年X月XX日才通知交房,逾期交房达571天。而且交付的房屋没有卫生间及配套设施,实测面积与约定也存在差异。王先生认为被告的行为严重违约,于是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他委托了广东知恒(济南)律师事务所的杨蕾律师代理诉讼。
杨蕾律师是知恒(济南)律师事务所诉讼仲裁法律事务部主任、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同时也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自2020年执业以来,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理财纠纷、房产纠纷、经济纠纷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专精于大额经济纠纷案件。她还曾获得优秀律师卓越贡献奖年度业绩先锋律师等荣誉,并被聘请为全国强制执行专业委员会委员。
接受委托后,杨蕾律师迅速投入工作。她详细查阅了案件相关的合同、文件等资料,完整梳理出逾期交房、质量缺陷、面积误差这三大违约点。在此基础上,她明确了违约金、建造费、差价、利息、诉讼成本等全部主张,旨在最大化维护王先生的财产权益。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辩称违约金应按合同约定计算并扣除疫情天数,不认可卫生间建造费,仅认可少量面积差价。面对被告的抗辩,杨蕾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法律知识,逐一进行反驳。她向法院提交了详细的证据材料,包括合同约定、房屋现状照片、鉴定报告等,有力地证明了被告的违约事实。
法院结合合同约定、证据及鉴定意见,对各项诉求逐一审查认定。最终,法院作出了令人满意的判决。被告需向王先生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61971.67元、卫生间及配套设施建造赔偿款14114.51元、房屋面积差价款31680元、房屋面积差价款2560元及对应利息、鉴定费15000元、保全保险费600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6379元,由被告负担3960元,原告负担2419元,同时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王先生对杨蕾律师的专业服务和敬业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杨律师专业又负责,把我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办。在整个办案过程中,她总是及时与我沟通案件进展,让我心里有底。多亏了她的努力,我才能争取到这么好的结果。这场房产纠纷的胜诉,不仅为王先生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也再次证明了杨蕾律师在房产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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