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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扣法律规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成功守护被告房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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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1 · 123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龚傲冬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律所:湖北道博(襄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06202110198616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827514028
代表案例:8个
律师优势:;执业理念:细行律己身、忠心尽己责。 个人简介:龚傲冬律师现为湖北道博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业近六年以来处理过各类民商事纠纷,为客户创造价值、弥补损失,深受客户信任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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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田X与被告陈X系夫妻,田X在离婚诉讼被驳回后,以被告售房损害其权益为由提起婚内财产分割诉讼。湖北襄阳龚傲冬律师代理被告,紧扣法律规定抗辩,指出原告举证不足,法院最终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维护了被告权益。
紧扣法律规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成功守护被告房产权益

在婚姻关系中,财产分割问题往往是一大难题。本案中,原告田X与被告陈X于2016年3月31日登记结婚,婚前共同购买了位于襄阳樊城区的一套房产,产权登记在陈X名下。2025年,田X先提起离婚诉讼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随后又以陈X擅自卖房损害其权益为由,提起婚内夫妻财产分割诉讼,要求分割房产。若原告胜诉,被告将面临房产被分割的局面,财产权益受到极大损害。此时,湖北道博(襄阳)律师事务所的龚傲冬律师于2021年开始接手此案。

龚傲冬律师在接手案件后,凭借其深耕民商事法律实务多年的经验,迅速对案件进行了分析。他意识到,虽然房产购买情况复杂,但在认定房产可能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重点应放在判断是否符合法定分割情形上。他没有纠结于房产是否完全归被告个人所有这一争议较大的问题,而是将主要精力集中在原告是否满足法定分割条件上,精准定位了法律障碍,引导法院聚焦原告举证不足这一核心问题。

在庭审过程中,龚傲冬律师充分发挥其庭审经验丰富的优势。他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进行了有力质疑,指出原告提交的房产中介平台截图无法证实真实性,且已被删除、中介公司也查不到记录,使得原告未能完成举证责任。他逻辑清晰、抗辩有力,精准应对庭审中的各类突发情况,为被告争取有利局面。

同时,龚傲冬律师考虑到离婚诉讼未获准许对财产状态的影响。他强调双方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优先适用婚内财产分割的严格限制规定。这一观点进一步加强了被告的抗辩理由,防止原告通过婚内分割诉讼变相达到离婚财产分割的效果,维护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完整性及被告对房产的控制权。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龚傲冬律师的意见,认定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有卖房的行为,更未达到“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程度,不符合法定分割情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龚傲冬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与严谨态度,成功实现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完全胜诉结果。龚傲冬律师在民商事领域成绩斐然,多次实现减损、免责、全额回款等突破性胜诉,凭借专业能力与诚信操守,赢得了襄阳本地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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