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
这个案子是在武汉仲裁委员会(武汉国际仲裁中心)审理的,走的是简易程序。申请人丁X和被申请人丁X是祖孙关系,案涉房屋原本是申请人的。他们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后完成了过户,但被申请人没支付房款,还把房子给卖了。
申请人觉得合同是伪造的,被申请人无权处分房子,就请求仲裁确认合同无效,让被申请人返还售房款还支付利息。被申请人则辩称,这是名为买卖、实为赠与,产权都已经转移了,赠与行为是合法有效的。双方都请了律师参与仲裁程序。
申请人一开始的处境挺糟的,房子过户出去了,钱没拿到,还不知道合同到底有没有效。要是合同有效,那自己就相当于白白把房子给了对方;要是无效,又得面对被申请人的抗辩,心里没底。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王颖律师所在团队在案件一开始就介入了。当时申请人特别焦虑,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不知道这场仲裁能不能赢。
律师前后参与了两次不公开开庭审理。在这个过程中,律师仔细研究了双方提交的产权证明、合同、转账记录、赡养相关证据等。卷宗材料很多,律师花了大量时间去梳理。
律师还应对了申请人申请笔迹及手印鉴定后又撤回,以及两次申请变更仲裁请求的情况。对于申请人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依法准许一次、驳回一次,律师都在其中做了很多沟通和准备工作。
突出关键策略点
律师发现,判断合同性质的关键在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从双方的关系、交易背景以及相关证据来看,虽然签的是买卖合同,但实际上可能是赠与。于是,律师围绕这个核心逻辑,在庭审中通过对证据的分析和辩论,来证明双方实质是赠与关系。这个逻辑切中了案件的要害,因为合同性质的认定直接关系到合同是否有效以及责任的承担。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王颖律师从2015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近千件。在民商事领域,已经办理相关案件500余件,其中合同、欠款、合伙、婚姻、房屋买卖等案件占比约70%。这说明王颖律师在这类民商事案件上有一定的经验积累。
写采纳情况
仲裁庭在审理过程中,采纳了律师关于双方真实意思为房屋赠与,案涉合同属于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买卖行为的观点。这直接影响了仲裁庭对合同性质和效力的认定。
案件裁判结果
仲裁庭最终认定,双方真实意思为房屋赠与,案涉合同属于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买卖行为,依法确认合同无效。因为双方实质是赠与关系,所以驳回了申请人返还房款及利息的请求。仲裁费用由申请人承担70%、被申请人承担30%。
对比申请人最初的期望,原本想拿回房款和利息,最终并没有实现。但合同被确认无效,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申请人的部分权益。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准确判断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从复杂的事实中抓住了法律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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