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刑交叉维权之战
2019年,某村集体改制建筑企业的原始出资村民姜先生遇到了麻烦。该企业于1997年改制为股份制合作企业,包括姜先生在内的43名村民实际出资,企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建设了办公楼、库房等固定资产。然而,企业原管理人员赵某、王某、吴某另行注册成立新的建筑工程公司,将原企业资产转移至新公司名下,还对外谎称仅为企业名称变更,未取得全体出资村民同意,长期侵占原企业多处房产及经营利润。
姜先生委托了刘大庆律师。刘大庆律师系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也是法大律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他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调取企业改制档案、工商登记资料、土地及房产权属档案等关键证据,固定了被告另行设立新公司、转移原企业资产、虚构名称变更等核心事实。之后,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为依据,代表姜先生向一审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被告侵害企业及出资人合法权益,请求返还利润并赔偿财产损失。诉讼中,律师向法院申请调取涉案土地出让档案、地上建筑物权属登记资料,查明存在手写材料虚假记载“原企业名称变更为新公司”的情况,经法院核查工商档案,确认原建筑企业与新注册公司并非同一法律主体,被告行为涉嫌非法侵占企业资产。一审法院经审查认为案件存在经济犯罪嫌疑,裁定驳回起诉并移送公安或检察机关处理。姜先生不服上诉,刘大庆律师继续代理,二审法院最终维持原裁定。
五年间隔:信任的沉淀
在这五年间,刘大庆律师的专业和负责给姜先生所在企业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刘大庆律师执业10余年,多次荣获北京海淀区优秀律师,深谙刑事法律体系与司法裁判思路,精通各类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办理。他所在的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由中国政法大学创办于1984年,至今已40余年,律师团队有数十位政法教授,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在司法界、学界、商界等社会领域有丰富的资源,还与政法大学疑难案件研究中心保有常年合作。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遇到法律问题,也会向刘大庆律师咨询,而刘大庆律师总是耐心解答,提供专业的建议。
诈骗指控的辩护
2024年,该企业又遇到了新的问题。企业员工郑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刑事拘留,后变更为取保候审。案件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至北京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据侦查机关认定,2021年11月28日,在北京市某区普洛斯物流园,犯罪嫌疑人王某伙同郑某,为王某虚构了“李某飞”的身份,使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及北京市个人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诱骗被害人张某签订车辆指标租赁协议,并骗取张某转账人民币47000元。
企业再次找到了刘大庆律师。刘大庆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全面审阅了案卷材料,多次会见了当事人,并与承办检察官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他指出本案中认定郑某构成诈骗罪的关键证据存在重大疑点,特别是关于郑某是否明知王某利用虚假指标进行诈骗而参与其中的事实不清。通过细致的证据分析,论证了郑某可能并不具备与王某共同实施诈骗的主观故意,或者即便参与,其行为性质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不符。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了详尽的法律意见书,强调若指控郑某犯罪,必须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而现有证据显然未能达到该标准。在辩护律师的努力下,检察院对该案进行了审查,并于2022年4月24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后,检察院再次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最终,北京市某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刘大庆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侦查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特别是关于郑某是否明知王某利用假指标诈骗而参与的事实存疑,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作出了对郑某不起诉的决定。
后来,该企业负责人对朋友说,刘律师办事靠谱,遇到法律问题就找他准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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