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县XX大楼有限公司与沧州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借款合同产生纠纷,盐山县XX大楼有限公司向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立即给付借款本金7700万元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和保全费。河北沧州王艳翠律师作为盐山县XX大楼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参与此案,王艳翠律师在河北恭惠律师事务所执业已达8年。
在案件审理初期,王艳翠律师凭借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仔细研究借款合同的各项条款,收集相关证据,确定案件的关键要点。王艳翠律师曾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这使她在处理此类合同纠纷时,能够快速理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精准把握案件的核心问题。她积极与原告沟通,了解案件背景和原告的诉求,为后续的调解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在法院主持的调解过程中,王艳翠律师充分发挥其沟通协调能力。她以专业、客观的态度与被告方进行交流,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王艳翠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经验,曾承办60余件刑事案件,这种严谨的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在此次调解中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她耐心地向被告方解释法律后果,促使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
经过多次沟通和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确认被告沧州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原告盐山县XX大楼有限公司借款本金7700万元,截止至2023年X月10日欠利息X3X11231.13元,2023年X月11日起按一年期市场贷款利率的X倍计算利息至清偿完毕之日止,被告于2023年X月1日前还清以上借款全部本息,且关于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最终,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确认了该调解协议,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王艳翠律师凭借其出色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成功为原告争取到了有利的调解结果。她承办的《留守儿童被性侵案》入选河北省第五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这也体现了她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水平和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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