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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业主相邻权益纠纷:擅拆共用平台,法院判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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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0 · 110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王永强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35人 执业8年
律所: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04201810020851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561166588
代表案例:20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王永强资深律师,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会会员,华律网、律师365网特别推荐枣庄地区优秀律师,滕州新闻综合广播法治热线节目(FM99.8)主播律师;法学功底深厚,实务经验丰富;在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事、公司业务等民、商类案件建树颇丰;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具有多年警务工作经验,在刑事辩护方面具有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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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滕州某室业主因同楼栋相邻业主擅自拆除共用空调室外机设备平台且拒不恢复原状,委托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王永强律师起诉。王永强律师收集证据,在庭审中充分辩论。法院认定被告侵权,判决其对共用平台承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责任,原告核心诉求获支持。
滕州业主相邻权益纠纷:擅拆共用平台,法院判恢复原状

滕州的一位业主满心期待着能舒适地居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却没想到邻居的一个举动打破了这份宁静。同楼栋相邻业主擅自拆除了两户共有的空调室外机设备平台,还改变内部管道结构,经要求仍不恢复原状,导致该业主的空调室外机无处放置,房屋无法正常使用,其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无奈之下,这位业主委托了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的王永强律师,开启了维权之路。

王永强律师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700余件,在刑事辩护和婚姻家庭诉讼领域都有突出表现,同时也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律所创始合伙人等。接受委托后,他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事实,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包括案涉房屋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开发商出具的《关于空调外机设备平台的说明》等,以证实案涉平台为原、被告共有,被告存在侵权行为且对原告正常居住使用造成妨害。

20xx年x月xx日,山东省某市人民法院对本案立案受理并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王永强律师清晰阐述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提交全部证据证明被告侵权事实及原告所受损害。针对被告无异议的侵权事实,强化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同时就第三人的物业服务责任发表代理意见。第三人辩称已履行管理义务,且原告主张的排水管道无法使用无证据佐证。王永强律师结合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与法庭、对方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焦点进行充分质证和辩论,明确被告的侵权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承担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的责任。

最终,山东省某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采信王永强律师提交的证据及相关代理意见,认定被告擅自拆除共有设备平台、改变内部管道结构的行为构成妨害,违反相关规定。因原告未提交证据证明空调排水管道无法正常使用,对该部分恢复原状请求未予支持,同时认定第三人已履行相应管理义务。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对案涉共用的空调室外机设备平台承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的民事责任,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原告的核心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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