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的一位业主满心期待着能舒适地居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却没想到邻居的一个举动打破了这份宁静。同楼栋相邻业主擅自拆除了两户共有的空调室外机设备平台,还改变内部管道结构,经要求仍不恢复原状,导致该业主的空调室外机无处放置,房屋无法正常使用,其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无奈之下,这位业主委托了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的王永强律师,开启了维权之路。
王永强律师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700余件,在刑事辩护和婚姻家庭诉讼领域都有突出表现,同时也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律所创始合伙人等。接受委托后,他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事实,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包括案涉房屋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开发商出具的《关于空调外机设备平台的说明》等,以证实案涉平台为原、被告共有,被告存在侵权行为且对原告正常居住使用造成妨害。
20xx年x月xx日,山东省某市人民法院对本案立案受理并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王永强律师清晰阐述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提交全部证据证明被告侵权事实及原告所受损害。针对被告无异议的侵权事实,强化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同时就第三人的物业服务责任发表代理意见。第三人辩称已履行管理义务,且原告主张的排水管道无法使用无证据佐证。王永强律师结合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与法庭、对方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焦点进行充分质证和辩论,明确被告的侵权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承担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的责任。
最终,山东省某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采信王永强律师提交的证据及相关代理意见,认定被告擅自拆除共有设备平台、改变内部管道结构的行为构成妨害,违反相关规定。因原告未提交证据证明空调排水管道无法正常使用,对该部分恢复原状请求未予支持,同时认定第三人已履行相应管理义务。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对案涉共用的空调室外机设备平台承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的民事责任,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原告的核心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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