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起始于某年某月某日凌晨,原告周XX与被告林XX因清扫门口积水问题发生争执,进而互相殴打。事故发生后,原告先后在两家医院住院治疗。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其健康权,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若干。诉讼过程中,原告变更了请求金额。揭阳地区薛怡雯律师于2020年起执业于广东竞德(揭阳)律师事务所,此次作为被告林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到该健康权纠纷案件中。
在案件审理前期,薛怡雯律师凭借曾在上市公司从事法务工作的经验,熟悉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这使得她在面对该侵权纠纷时,能够迅速梳理案件脉络。她仔细研究公安机关对双方所作的询问笔录,从中寻找对被告有利的证据。例如,通过笔录分析出原告在纠纷发生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过错行为,为后续的答辩策略奠定了基础。
在庭审过程中,薛怡雯律师根据法院委托司法鉴定对部分医疗费用合理性的认定,结合自身在企业法律顾问方面十余年的实践经验,精准地指出原告主张的部分损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她运用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有条理地进行辩论,强调原告对纠纷的发生存在过错,应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
在辩论环节,薛怡雯律师曾连续多年担任广东省林业局某下属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团队律师,这种丰富的法律顾问经验让她在应对各类法律问题时游刃有余。她从法律角度深入分析案件,清晰地阐述被告的观点,有力地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因琐事发生肢体冲突,双方均有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结合双方的过错程度,酌定原告自行承担某%的责任,被告承担某%的责任,并依法认定了原告的合理损失。薛怡雯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该案件中为被告争取到了合理的责任划分。薛怡雯律师还是揭阳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其专业能力和职业形象得到了行业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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