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远波律师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00件,在刑事辩护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以一起结伙设局诈赌案为例,通常情况下,此类诈骗案件中,辩护律师多会围绕被告人是否构成从犯、是否有自首情节等常见角度进行辩护,强调从犯应从轻处罚以及自首可从轻减轻处罚等常规观点。
然而,在这起案件中,姜远波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他在全面梳理案件卷宗材料,核实案件事实与证据后,针对本案焦点问题制定了更为细致的针对性辩护策略。除了提及被告人李XX系从犯、有自首情节外,还提出李XX在案发前无任何刑事处罚记录,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本身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来源,系被动参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大;自愿承认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愿意接受处罚;家庭情况特殊,离异后独自抚养未成年子女,母亲患有二级精神疾病,家庭经济拮据、负担较重;案发后积极向被害人退赔违法所得,已取得被害人的书面谅解等多项罪轻辩护意见。
按照常规的辩护思路,可能的结果是被告人会被判处接近公诉机关初期建议的刑罚,即李XX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不同的是,姜远波律师通过精准的辩护策略和详实的意见陈述,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庭审中,公诉机关当庭调整量刑建议,建议对李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退赃则可判处一年九个月并建议适用缓刑。最终,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采纳了姜远波律师提出的多项辩护意见,对公诉机关调整后的部分量刑建议予以调整,认定李XX犯诈骗罪,综合考量其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与常规可能的结果相比,李XX获得了更轻的判决并适用缓刑,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同时也实现了罪刑相适应的刑事审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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