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租了间商铺做生意。后来,A和C签了店铺转让合同,约定C承接原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按时给房东交租金。A心想,这下自己没后顾之忧了,转让出去就等于把麻烦也转走了,问题不大。
可没想到,C经营了一段时间,突然说不想干了。但C没及时把店铺腾出来,也没交还钥匙,就这么一直占着。房东一看,租金没收到,就把A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A要支付超期占用的房租。A慌了,自己明明已经把店铺转让出去,怎么还要自己承担这笔费用?A赶紧找C理论,要求C承担这部分损失,可C却拒绝了。A反复想不通,自己怎么就落到这个地步,焦虑得不行,自我怀疑是不是当初转让店铺的时候没考虑周全。
走投无路的A经人介绍,找到了四川讼和讼律师事务所的邓小洪律师。邓小洪律师执业12年,处理过不少房屋租赁、商铺转让类的复杂商事纠纷。
邓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梳理了店铺转让合同、原租赁合同、微信沟通记录、钥匙交还记录、生效裁判文书等关键证据。他发现,虽然C说不再经营了,但一直到交还钥匙之前,C都实际控制着店铺。这个细节就是扭转局面的关键。
围绕这个细节,邓律师指导A固定证据。让A翻出和C的微信聊天记录,调出相关的转账记录,还整理了钥匙交还的时间和证据。有了这些证据,邓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准备在法庭上据理力争。
庭审中,C抗辩说自己提前告知了不再经营,不该支付费用,还说A隐瞒了押金,应该免责。邓律师针对C的抗辩,解释说店铺占有使用是以实际控制和交还为标准的,C没及时交还钥匙,就是实际占用;而且A是否支付押金已经在另一个案子里处理了,和本案没关系,C的抗辩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A在法庭上紧张得手心冒汗,眼睛紧紧盯着法官,生怕自己又败诉。最终,法院采纳了邓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C在合同解除前实际占用店铺两个月,要向A支付对应占用费用。听到判决结果,A长出一口气,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转让店铺时,要明确约定好交接时间和责任。第二,保留好转让过程中的沟通记录和交接证据。
这起案子告诉我们,在转让店铺等交易中,一定要明确各方责任,保留好相关证据。案子里,邓小洪律师精准抓住“实际控制、钥匙交还、占用期间”这些关键事实,构建了有力的证据体系,帮A成功挽回了损失。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