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在厦门市公安局某某分局的会议室里,一场关于犯罪嫌疑人宋XX涉嫌组织卖淫罪的讨论正在进行。黄传斌律师坐在一旁,认真聆听着警方的观点,他深知接下来的行动将关系到宋XX的命运。
黄传斌律师2018年开始执业,毕业于河南大学,现就职于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诉讼等领域。此次,宋XX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厦门市公安局某某分局刑事拘留,羁押于厦门市第一看守所。宋XX家属委托黄传斌律师担任辩护人。
黄传斌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宋XX。在会见过程中,他详细了解了案件基本情况以及宋XX的个人背景信息。结合宋XX的陈述和案件实际情况,黄传斌律师认为宋XX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于是撰写并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书中,黄传斌律师重点阐述了几点辩护意见:宋XX是初犯、从犯,没有违法犯罪前科,主观恶性小,是因法律意识淡薄卷入案件;宋XX积极配合侦查机关调查,如实供述事实,案件基本查清;宋XX认罪悔罪,愿意退赃并缴纳罚金;宋XX在本地有固定住所和稳定社会关系,家属愿提供保证,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宋XX需要照顾未成年子女和患抑郁症且病情恶化的母亲,家庭存在特殊困难。
最终,公安机关综合全案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决定对宋X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在日常工作中,黄传斌律师养成了详细记录案件信息的习惯。在另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他通过查阅自己记录的类似案件资料,快速找到了应对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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