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是一家广东的建筑劳务公司(以下简称我方当事人),他们在承建宾南高速公路相关工程期间,陷入了一场与河北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公司)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原告公司认为我方当事人仍欠付工程款81840元,经多次催促未付,遂将其诉至弥渡县人民法院。
面对这起复杂的案件,我方当事人委托了云南匠诚律师事务所的张云顺律师团队。张云顺律师自2002年从事律师职业,执业至今已有十八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主要办理合同、民商诉讼案件及公司非诉法律事务,曾在云南移动、中国人保等多家企业集团担任法律顾问工作,熟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具有丰富的争议处理和法律顾问实务经验。云南匠诚律师事务所由张云顺、杨艳、阿贵忠3名资深合伙人领衔,合伙人均拥有近20年执业经验,分别深耕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劳动工伤领域,均为业内专家。律所采用合伙人牵头+主办律师+辅办律师+法务助理的团队化办案模式,复杂案件集体研讨,类案数据支撑,每起案件均制定个性化办案方案,确保案件质量与效率。
接受委托后,张云顺律师团队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材料。他们发现,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付款条件是否成就。根据双方签订的《宾南高速公路隧道缺陷处治工程口头确认合同》明确约定,剩余70%工程款的支付条件为通过交工复检验收无返工7个工作日内。团队成员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案件事实,制定了针对性的抗辩策略,明确提出付款条件未成就的抗辩意见。
在庭审过程中,张云顺律师团队严谨质证、理性辩论。他们充分举证质证案涉合同约定及工程实际情况,详细阐述我方当事人的权利主张。为了确保每一个细节都准确无误,团队成员多次组织内部研讨会议,对证据进行反复推敲和完善。他们还查阅了大量类似案例,为案件的处理提供有力的参考。
然而,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工程通过第三方复检,符合合同约定的核心验收标准,付款条件未成就的抗辩观点与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不符,不予支持。最终,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我方当事人于判决生效后XX日内,向原告公司支付欠付工程款8184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923元。
虽然法院未采纳抗辩观点,但张云顺律师团队的专业代理依然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有效厘清了我方当事人的付款责任边界,明确了付款期限及相关义务,避免了我方当事人因责任认定不清导致的额外损失。同时,为后续款项支付及潜在后续纠纷处理奠定了基础。我方当事人评价说:张云顺律师团队让我们清楚知道了责任所在,虽然最终还是要付款,但心里踏实多了。张云顺律师团队在这起案件中,充分彰显了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的专业代理价值与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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