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这类案件不仅涉及法律的公正裁决,更关乎未成年人的未来成长。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的田百川律师,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出色的表现。
田百川律师毕业于国家法官学院,持有法律职业资格A证,自2021年正式执业以来,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刑事辩护两大核心业务,办理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百余起。在刑事案件中,他秉持罪刑法定原则,从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等多维度切入,全力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合法权益。尤其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他展现出了独特的优势。
下面来看田律师承办的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被告人赵XX因涉嫌盗窃罪,由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6月6日向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不公开开庭,因被告人作案时系未成年人)独任审理。
2023年9月15日,赵XX因涉嫌盗窃罪被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取保候审,后被检察机关、法院继续取保候审。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8、9月期间,赵XX先后至丽江市古城区、玉某某县多个小区,多次盗窃他人电动车电瓶。他至丽江市古城区民某某家园、玉某某纳西族自治县黄某某镇尚某某国际小区等多地,盗走多名被害人的电动车电瓶,销赃后钱款已用完。2023年9月14日14时40分许,他在锦某某国际小区南区地下停车场使用螺丝刀准备拆卸一辆电动车电瓶时,被小区保安发现并控制,后被出警民警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公诉机关查明,赵XX销赃所得共计人民币5690元左右,其作案时系未成年人,最后一次盗窃行为系犯罪未遂。
本案的核心诉求是为被告人赵XX争取从轻、减轻处罚,兼顾法律惩戒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存在多个难点:一是被告人多次盗窃,犯罪次数较多,可能面临较重的刑罚;二是被告人作案时虽系未成年人,但多次实施盗窃行为,其主观恶性的认定存在一定难度;三是如何准确把握法律规定,为被告人争取到合适的量刑。
面对这些难点,田律师采取了一系列策略。他多次会见被告人赵XX,耐心沟通了解其作案背景、成长经历及心理状态,发现其案发时系未成年人、处于抑郁治疗期的关键情节。同时细致查阅全部案卷材料,核实盗窃次数、涉案金额、退赔谅解等细节,精准提炼出坦白、认罪认罚、犯罪未遂、积极退赔谅解、未成年人犯罪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在庭审中,田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未成年人犯罪相关司法解释,重点阐述了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律依据,以及被告人具备的各项从轻情节,明确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采纳了田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被告人作案时系未成年人,身心尚未成熟,辨别是非能力较弱,且案发时处于抑郁治疗期,主观恶性相对较小;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认罪悔罪态度良好;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取得所有被害人谅解,主动退缴违法所得、预交罚金,有明显的悔罪表现;最后一次盗窃行为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法院判决被告人赵X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螺丝刀一把依法没收;退缴的违法所得2000元上缴国库。
这起案件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首先,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对待,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给予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其次,通过律师的专业辩护,准确认定了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量刑,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再者,案件中注重对被告人的教育与引导,推动家庭、司法形成合力,帮助被告人回归社会。最后,彰显了指定辩护制度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
在司法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具有普遍的价值和趋势。一方面,法律不断完善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机制,强调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避免对其造成过度的刑罚影响。另一方面,律师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作用日益重要,他们通过专业的辩护,为未成年人争取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田百川律师在这起案件中的出色表现,为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也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贡献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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