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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颖律师从施工关系认定驳回央企“超付工程款”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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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0 · 173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陈颖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2年 职务:高级合伙人
律所:山东宏易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08201411872705
擅长领域:建设工程纠纷
咨询电话:13853737012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陈颖律师具有十余年一线执业经验,累计承办各类案件五百余件,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法律事务及复杂民商事争议解决。 在刑事案件中,陈颖律师重视取保候审、不起诉、罪轻辩护、量刑辩护等关键节点,善于从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问题及量刑情节中寻找有效辩护空间。在建设工程及民商事案件中,陈颖律师熟悉工程款追索、实际施工人纠纷、挂靠分包、工程结算、执行异议等常见复杂争议,能够结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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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某大型央企起诉劳务公司及实际施工人要求返还“超付工程款”,陈颖律师围绕真实施工关系举证论证,指出实际施工人实质以包工包料方式承接工程,最终法院采纳意见驳回诉求。
陈颖律师从施工关系认定驳回央企“超付工程款”诉求

合同形式下的施工关系细节

某大型央企承接工程后,分别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劳务分包合同,让实际施工人吴XX借用合作名单内某劳务公司名义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之后,该企业以付款超劳务合同约定价款为由,起诉劳务公司及吴XX返还“超付工程款”。关键细节在于,吴XX虽形式上借用劳务公司名义签合同,但实际负责材料采购、资金垫付、人员组织及现场施工,这显示其是以包工包料方式承接涉案工程,并非单纯提供劳务。此细节表明涉案建设工程施工关系的真实主体应为该企业与吴XX,劳务公司并非真实施工主体。

发现细节的过程

陈颖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查阅案件相关的合同、施工记录、资金往来等资料。在对合同条款和实际施工情况进行比对时,发现劳务合同虽名义上是劳务分包,但施工过程中吴XX承担了大量材料采购和资金垫付工作。通过与吴XX沟通以及对施工人员的调查,进一步确认了吴XX在施工中的全面主导地位,从而发现了这一关键细节。

围绕细节的准备工作

第一步,陈颖律师收集整理吴XX在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证据,包括材料采购发票、资金转账记录、人员考勤表等,以证明吴XX实际负责工程的各个环节。第二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明确包工包料施工方式在法律上的认定标准和责任承担规定。第三步,撰写详细的代理意见,清晰阐述吴XX作为实际施工人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庭审中的运用及对方反应

庭审中,陈颖律师当庭展示收集的证据,详细说明吴XX在施工中的实际作用和责任。指出该企业拆分合同的方式不能改变吴XX作为实际施工人的事实,劳务公司不应承担返还工程款责任。对方企业对证据进行质证,但无法反驳吴XX实际参与包工包料施工的事实。法官要求对方进一步说明为何认定劳务公司应承担返还责任,对方未能给出合理解释。

细节决定案件结果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陈颖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该企业要求返还所谓“超付工程款”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一关键细节直接决定了案件走向,因为法院依据吴XX实际包工包料施工的事实,认定劳务公司并非真实施工主体,不应承担返还责任,从而支持了陈颖律师的主张,为当事人赢得了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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